從第一天醫生就很明確的表示,老媽要是血癌,要活著走出加護並病房,除非有奇蹟出現,希望我們選擇插管時同時化療,我們也知道癌末終將離開,但對病人、我們而言多存活一個星期、一個月是,是浪費生命嗎?如果老媽沒有插管多活一週,可能連大家最後一面都見不到對病人、家屬而言,明知每月花上十萬吃鏢靶藥物可能無效我們還是選擇吃了;,還是買了這不是浪不浪費的問題,而是面對至親離開的不捨
老媽當初因呼吸衰竭在急診插管後送進加護病房,住院後經過一連串檢查,發現是急性白血症,(也就是血癌),因為當時我們一陣慌亂之於,:「在急診室時,以為”插管”是插”鼻胃管”沒想到是插氣管內管,因為對這一方面知識不足,才知道插管後需面對一連串的問題,
在加護病房外,我們的心裡十分掙扎,不知道做這樣決定對不對?
在加護病房的老媽是依照我們的期待而活著,靠著一些儀器做形式上的存活;老媽的尊嚴、意願在哪裡?但是,就我們的立場而言,如何能不請求醫師盡全力的搶救醫治呢?
當時我的想法是說,多活一天就能多看老媽一眼,問題是老媽生前就不愛上醫院,現在又在意識清楚下插著管子,我想老媽一定會覺得這樣活著比死還痛苦,最後一眼看老媽時,老媽用手比”7”表示她會死,要求我幫她拔管,看著老媽哀求的眼神,我心裡難過自責地說:「老媽會不會怪我不讓她回家善終?」……當護士要幫老媽抽痰時她用盡全身的力氣掙扎,我把手給老媽握她那用力的力道我永遠記在心理.
老媽危急時,醫生出來告訴我們會盡一切力量醫治老媽,。但是我們也知道為老媽病得很嚴重、隨時有生命危險,要我們選擇要用什麼方法來急救.急救包括電擊和心臟按摩,這二種是分開做的 。急救的過程大約是三十分鐘,但是並不會讓老媽的血壓回升,只是短暫的延長三十分鐘或幾小時的生命。你們沒有想過體外心臟按摩需要用力的按壓,如果骨頭不好,肋骨可能會斷裂。當親人面臨病況病危時,一時無法接受不可挽回的事實,「急救」或「心肺復甦術」就成了「最後的努力」與「一絲的希望」的代名詞。所以我們還是選擇要救,
同樣建議家屬放棄急救,在醫院中有醫生能講的很委婉,讓人安心
卻也有醫生的口氣讓人覺得才是真正的不專重生命,
說真得,我覺得楊志良失去對癌末病患、家屬的一絲絲寬容、體諒、同理心